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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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社科联:
为努力挖掘和整合社会科普资源,充分发挥社会科学普及类场所的宣传优势,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社会科学普及宣传阵地,推动社会科学普及事业蓬勃发展,提升广大公众科学素质,促进社会科学普及和社科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,现就组织申报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范围及条件
(一)申报范围
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由政府投资建设或由社会力量建设,依托教学、科研、生产、传媒和服务等资源载体,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,普及科学知识,弘扬科学精神,具有特定社会科学宣传和
教育、传播和普及、培训和服务功能的场馆、设施或场所。主要包括:
1. 场馆类。如科技馆、博物馆、文化馆、青少年活动中心、气象馆、地震馆,陈列馆、天文台(馆、站)、实验室、教育科研平台、企业展览馆,医院等。
2. 非场馆类。是指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、历史、旅游、休憩、生产等场所,如动植物园区、生态旅游区、森林公园、地质公园、矿山公园、自然保护区、文化保护地、人文景观、科技园区、社区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。
(二)申报条件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能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。
2.设有负责科普工作的职能部门,并配备开展科普活动的专(兼)职人员队伍。
3.管理制度健全,将科普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及目标。
4.能够保障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所需的经费。
5. 场馆类科普基地有专用参观场所,用于科普展教活动的室内展厅总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。
6.非场馆类科普基地有一定规模、固定用于科普教育展示及活动的室内外场所,其中科普展示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,并备有开展科普活动所需的演示设施设备等。有较为完善的基地说明牌、解说牌、导览牌等,科普内容科学准确,通俗易懂。
7.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0天,符合相关公共场馆、设施或场所的安全、卫生、消防标准。
8.能够积极参加自治区组织的“社会科学普及周”活动,并结合本单位实际,每年开展10次以上社会科学普及活动。
9.有网站、微网站、微博、微信公众号等科普宣传阵地,积极开展线上和线下科普教育活动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凡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单位请登录宁夏社科联网站(https://www.nxskl.net)“通知公告”栏下载宁夏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表,填写申报材料。填报数据要准确,证明材料要真实。
(二)各单位向所在地社科联申报,由各市社科联审核择优向自治区社科联推荐2-3家;区直单位及社会组织也可直接向自治区社科联申报。
(三)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实行常年受理、分批评审,其中4月下旬启动2023年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评审工作。
(四)请各市社科联和有关单位积极做好申报组织工作,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建设,推动社会科学普及社会化。同时,要认真审核,择优推荐,提升自治区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发展质量和社会影响力。
联系人:赵晓东 联系电话:0951-5559347
附件:宁夏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表
宁夏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2023年3月26日
附件下载:
1、宁夏社会科学普及教育基地申报表